时间:2019-09-19 14:40来源:
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职称改革,充分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引导其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任职资格条件
按《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校实验技术人员,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关于论文(论著)检索。申报人须在9月23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原件及《伟德BETVLCTOR1946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伟德BETVLCTOR1946论著、教材验证报告》(含电子稿),教务处负责统一检索核验工作。除本科高校学报以外的三类及以上论文需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其他论文需提供学院的检索核验证明。
三、关于代表作相似性检测和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申报人须于9月20日前向人事处提交《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送鉴论文和送鉴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要提供电子稿,填写的论文(论著)题目、论文发表(出版)刊物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出版)日期要具体到月。所有送鉴论文也要提供电子稿,从知网下载并制成pdf格式。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和代表作复制比检测由学院统一安排开展。
四、关于评审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3日前,各部门完成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的审查。教务处负责审核教学工作情况及教学考核、教研项目及成果、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指导青年教师经历、社会服务、企业实践等。学生处会同各系党总支审核班主任经历、育人成果等。人事处负责审核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继续教育学时、人才项目、荣誉、挂职、兼任社会职务等。
2、9月30日前,二级教学单位完成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本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本部门申报人员汇总表、《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及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处。
3、10月21日前,学院召开2019年度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评审意见,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材料送交委托评审单位进行评审。
4、上报备案。学院对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12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其他事项
1、严格按照各类附件表格要求和皖教人〔2016〕2号文件中表述规范填写。有关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以及其他要求,按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6〕99号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49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57号)精神,学院已经制定《2019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现已获得批复。其次,由于2019年教育厅不再组织职称评审工作,因此,职称申报过程中所需表格延续2016年的表格,请各申报人在组织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注意请修改抬头年份。如有其他疑问请到组织人事处咨询。
附件: 附件1 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和计划评审数.docx
附件2 2019年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实施方案.docx
附件3 2019年高校职称评审附件表格.zip
附件4 教科研论文、教材论著验证报告.zip
组织人事处
2019年9月18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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